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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张家港S公司、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06-15 13:36: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

  张家港市S五交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2015 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在职员工3人,雎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11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S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疑似销售假冒“SKF”商标的轴承,并在其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标注“SKF”商标的各种型号轴承27829个,金额共计68万余元。2018年12月17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张家港市公安局。2019年2月14日,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书面的鉴别报告,认为所查获的标有“SKF”商标的轴承产品均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2019年2月15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21年5月初,张家港市检察院应张家港市公安局邀请,派员提前介入听取案件情况,此时该案立案已逾两年,属于“挂案”状态。

  【履职情况】

  一是充分调研启动程序。检察机关向S公司、雎某某告知企业合规相关政策后,了解到S公司有较强的合规愿望,随后通过走访企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行政部门,实地查看公司经营现状等,认为可以对S公司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深入会商,就企业合规、“挂案”清理工作达成共识。二是扎实推进合规考察。经请示报告,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S公司启动合规监督考察程序,确定6个月的整改考察期。同时,张家港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根据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从第三方监管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监督评估小组,跟踪S公司整改、评估合规计划落实情况。合规整改期间,检察机关会同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每月通过座谈会议、电话联系、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特别是通过“不打招呼”的随机方式,检查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企业合规建设进展情况,并认真吸收公安机关对合规制度完善提出的意见。2021年8月5日,鉴于该公司员工数少、业务单一、合规建设相对简易的情况,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提出缩短合规监督考察期限的建议。检察机关听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意见后,决定将合规监督考察期限缩短至3个月。8月16日至18日,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该公司合规有效性进行评估,出具了合规建设合格有效的评估报告。三是参考考察结果作出处理。8月20日,张家港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综合考虑企业合规整改效果,就是否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听取意见,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制发相关检察建议。同日,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根据检察建议及时作出撤案处理,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两个月后回访发现,S公司各项经营已步入正轨,因为合规建设,两家大型企业看中S公司合规资质与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业务预期翻几番,发展势头强劲。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对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挂案”进行排查,采取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结合等方式能动清理。对适用企业刑事合规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引入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督评估,规范推进合规监督考察和“挂案”清理工作。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措并举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案例也作为典型案例在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展播,获得了与会领导和企业家的肯定认可。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