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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刘旭涉嫌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
2022-06-02 14:22:00  来源:张家港市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刘旭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旭伙同马驰、王毅祥等人,在张家港市杨舍镇、金港镇等地,采用探探、微信等手机软件添加陌生女性,以互发红包为名义,对36名女性实施诈骗。

  因本案受害人众多,经工作,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听取意见通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

  注:详见本院附件下载。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