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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公益诉讼案 ——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凝聚多方共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021-08-10 17:46: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发现,该市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保护状况不佳,存在个别古建筑日常维护不到位、周边杂草多,文物保护单位擅自修缮、拆迁,落实文物保护“四有”管理要求不到位等问题。8月31日,该院以某行政机关、相关镇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不到位、损害公共利益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经调查核实,启动诉前程序。

【检察履职情况】

  本案涉及文物保护工作,属于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决定召开案件处理公开听证会。

  认真做好听证准备。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调查区域组成5个调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张家港市51处文物保护单位、7处控制保护建筑逐一现场调查,全面掌握一手资料。二是走访该市文体广电和旅游部门、相关镇村等,调阅档案,听取意见,并安排专人梳理汇总,列明问题清单。主要有四个方面: 1.个别古桥古井等户外构筑物周边风貌较差,标识牌被草木遮蔽;2.个别古建筑破损,日常维护状况不佳;3.个别文物保护单位擅自修缮、拆迁;4.责任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四有”管理要求不到位,文物保护标志牌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未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三是按规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加听证,邀请2名文保专业人员、文物专家到会,通知某行政机关、相关镇政府代表列席。

  精心设置听证环节。2020年9月1日,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设置4个环节:一是承办检察官以PPT、现场影像播放等形式,展示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梳理行政机关、镇政府各自应该履行的文物保护职责,区分不同类型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安排与会专家阐释文物对认识历史、传承文化的重要意义,讲解全市文物保护总体情况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认定过程、衡量因素等情况。三是接受听证员问询,听取评议意见。与会听证员独立评议,一致认为案件办理客观公正,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四是现场向某行政机关、相关镇政府等送达检察建议书。上述单位对各自文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发表意见。

  持续跟踪整改落实。公开听证后,检察机关加强与某行政机关、相关镇政府沟通,持续跟踪联系。某行政机关、相关镇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涉案文保单位周边风貌得到改善,本体修缮有序推进,宗教场所文保单位擅自修改新建问题得到纠正,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典型意义】

  文物保护属于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稳妥积极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利用听证这一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听取行政机关、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意见,了解各方诉求,合力解决受损公益难题,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本案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专家学者讲述讲解,帮助相关行政单位形成思想共识、理清各自责任,进而促进问题快速有效解决,取得良好效果。

  公益诉讼案件往往专业性较强,有关技术知识复杂,检察机关邀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或者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借助“外脑”增强评估效果。本案邀请文物专家学者在听证现场详细讲述文物保护知识和基本情况,方便参与听证人员了解文物保护单位认定过程、衡量因素等专业问题,有利于听证员独立作出客观公正评议,提高了公开听证的公信力。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