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案件发布】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对被告人侯某某提起公诉
2021-02-22 10:47: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对被告人侯某某提起公诉。2006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侯某某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假借拾物平分为名,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及手机,合计价值人民币17675元;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并使用,共计人民币13400元。2006年10月31日,被告人侯某某伙同他人,以拾物平分为名,骗取被害人高某某信任,后采用调包银行卡等手段,窃得高某某银行卡1张,并使用该卡取款人民币6900元。后被告人侯某某与同伙又将高某某诱骗至河边,趁其不备,夺得人民币98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字:朱艳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