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我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市民宗局、妇联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该案原案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申诉人努某系被害人的妻子,努某认为原审被告人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且至今没有赔礼道歉,法院量刑过轻,请求检察机关监督。为听取更多意见和建议,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我院决定针对是否需要立案复查这个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我院邓根保检察长主持。因申诉人系少数民族并且家庭困难,我院为其专门聘请了翻译人和法律援助律师。会上,原案承办人和申诉案件承办人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解释。尤其解释了量刑细则中对交通肇事罪量刑的一些细节规定。在主持人的引导下,申诉人、听证员、承办人就本案的核心问题即如何进行量刑问题进行了相互询问和解释。“为什么没有赔偿却只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这个困扰申诉人的问题加以释明。听证员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并将重点落在案件赔偿上面,建议检察机关对赔偿问题进行关注,切实解决申诉人的实际困难。承办人当即告知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只要符合条件将对申诉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经过此次听证,听取多方的意见,增强了司法办案的权威性,同时消除了申诉人在法律问题上的一些疑问,打开了情感上的一些心结,有利于案件的息诉罢访。我院将根据申诉人实际情况,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努力形成救助合力,切实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