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协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走访民营企业,考察监督企业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推动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与企业会签《企业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共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刑事犯罪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3月19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协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走访民营企业,考察监督企业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推动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与企业会签《企业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共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刑事犯罪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