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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7-29 10:29: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我院“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争当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的示范,检察工作持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五年来,我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做好检察工作这项“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成功起诉涉恶案件8件、上级指定管辖的涉黑案件1件,办理的专门围猎“拆二代”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积极履行审前主导责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人、撤销不当立案1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2人,立案侦办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件2件,追加认定、不予认定涉恶案件各1件,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协助查封、扣押黑恶犯罪资产2080余万元,成功监督郭某某黑恶势力“套路贷”系列虚假诉讼案15件,涉及黑恶财产3.7亿元,获评最高检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向市纪委监委、市扫黑办等移送“保护伞”线索36件,建议清理企业委托恶势力讨债、小贷公司“套路贷”等不规范经营问题,推动行业清源、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组建“长江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办案,受邀在最高检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坚决打击影响长江航运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起公诉319人,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冒充军警抢劫走私油系列案件中,对17名运油人员监督立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贯彻落实“轻轻重重”办案理念,在一起非法捕捞螃蜞案件中,对1名组织者、3名收购贩卖者提起诉讼,对10名平均年龄63岁的一般参与者相对不起诉,并在案发地召开公开听证会,开展现场普法,促进“十年禁捕”政策更好落地见效。坚持办案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牵头成立“生态长江”党建联盟,推动七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件涉及1200余万吨江砂的非法采砂案和1件涉及2100余公斤江鲜的非法捕捞案,分别获评2019年度、2020年度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诈骗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56人,涉案金额29亿余元,一批群众关注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得到依法办理。从严惩处乱排乱埋有毒废水、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提起公诉31人,在一起外地公司非法倾倒填埋酸洗污泥案中,通过两年诉前协商、持续监督,推动1650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支付到位,将土壤受损地打造成修复示范地和警示教育地,获评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全方位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向219名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救助金140万余元,与民政等部门共建多元化救助平台,为其中28名符合条件人员开展社会化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作为全省试点院参加最高检司法改革试点任务,精准测算业务工作量,为上级确定员额检察官比例提供科学参考,受邀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开展司法办案,建立完善案件把关、案件评查及员额检察官责任追究、入额退额等配套机制,保证员额检察官规范行使独立办案权。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强化捕诉工作衔接,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同时促进提升办案效率,平均个案办理周期缩减15.2%。高标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先14个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内部管理更加专业高效。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占比大的实际,成立涉企案件专办部门,集中开展涉企案件审查、涉企犯罪预防、企业产权保护等工作,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二、自觉践行“顾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尽心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2198件2951人,提起公诉7990件10643人,成功办理“303”跨境网络赌博案、“长城2号”跨境电信诈骗案等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大案要案。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组织干警轮流进社区、守卡口、走企业,从快办理“问题口罩”“问题熔喷布”等涉疫案件14件15人,1件疫情防控命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减少社会对立面的独特作用,制定律师值班、律师阅卷、量刑协商等配套机制,90%以上案件适用该制度,其中98%以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受邀在最高检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注重在群众身边“小案”中,做好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释法说理等工作,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开展集中治理涉法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成功化解上级交办积案23件,化解率100%。

  精心护航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做法2次在国家级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所办案件2件在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向全国展播,2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最高检主要领导来我院调研时予以充分肯定。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牵头成立全国首个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推动沙钢、永钢等50家企业和1家行业商会开展事前合规建设,并向涉外法律风险领域延伸,努力打造“企业违法犯罪率、被违法犯罪率最低”城市名片。坚持把好证据复核、入罪标准、综合评判、权益保护等“四道关口”,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73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作不起诉处理22人、建议适用缓刑32人,清理立案后长期未处理的“挂案”18件,相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后,每年贡献税收7000余万元,稳定上千人就业。

  真心守护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在两同”建新功等活动,打造“爱立方”青少年维权、“检企益加”等12个服务项目,开展相关活动36次,2个项目入选全市重点项目,1个入选苏州市优秀项目。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286人,追索公益赔偿金130万余元,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协同相关部门帮助231名农民工拿回470余万元被拖欠工资,1件与人社部门联动调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案获评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全市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关护机制、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各1件,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认真抓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受理群众信访1265件、咨询4357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用心参与社会治理。围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主动将检察监督融入全市网格化信息平台和“12345”热线平台,针对群众投诉开展公益诉讼调查28件,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22件,促进解决群众难题。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隐患和治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52份,向发案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7份,推动全市旅馆业整治、无障碍设施改造、文物保护等31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与市教育局共同推进教师队伍法治培训三年计划,检察长为全市8000余名中小学教师上“开学第一课”,培养青少年法治教育主力军。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建成集企业合规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于一体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开展“检察进百企”“检察宣传村社行”等活动39次,与报社、电台、工商联商会杂志等合办专栏,线上线下发布案例故事,一篇普法宣传报道获评中国新闻奖。

  三、创新创优“谋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年来,我院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电子数据取证不规范、戒具使用不当等问题,1件非法采砂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十大法律监督案例,1份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获评省检察院优秀法律文书。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成全省首个派驻公安检察室和“一站式”办案平台,速裁程序适用率69%,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件速裁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办理了年轻夫妇盗窃奶粉喂养子女、困难农户种植罂粟为老伴治病等一批依法不起诉、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相关做法在最高检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2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十大不起诉典型案例;审前羁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30%以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42件。坚持法律监督与解决问题并重,针对当事人转移财产拒不执行问题,联合法院采取债权转让、司法救助等综合措施,成功化解两名高龄老人反复纠缠七年等一批民事执行纠纷案件,探索出一条化解民事纠纷的新路子;针对劳动者工伤赔偿不及时问题,与法院、人社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快速对接工作机制,促进2件工伤赔偿纠纷圆满解决。坚持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的案件,开展息诉和解与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在一起台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中,对其申请监督事项不予支持的同时,协调解决其被限制出境问题,帮助其回台湾见病重母亲最后一面,获评最高检涉台典型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全面加强对生效行政裁判、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行政案件执行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7件。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就行政处罚内容不具体以及加处罚款未申请、超期申请执行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件,促进依法执行。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公司通过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法院执行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推动全市建立公司注销信息互通机制。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成功化解周某某与当地镇政府九年九起行政赔偿纠纷等行政争议案件10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与上级院联动化解果农与当地镇政府桃园拆除纠纷的做法,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化解王某某与人社部门五年五提工伤认定纠纷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扛起公共利益代表重要责任,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领域公益损害立案调查292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首例进入涉案场所自行调查核实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按照省人大相关授权行使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防止涉案危险物品伤人、关键证据灭失,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推动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全省首份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出台实施办法,联合全市62家机关、单位,成立市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出台协作意见,加强业务培训,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转发推广。在一起果园内围网伤鸟案件中,向两个行政主管机关分别发出督促履职和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向农户提供驱鸟技术指导,既保护生态又避免鸟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主动推进“重自强”,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年来,我院坚持“特色建院、品牌强院”,持之以恒从严治检、改革优检、队伍强检、公信立检。

  始终紧抓政治思想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编发政治理论学习专刊207期,坚持做到以学促行、以学促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实践,制定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十条重点措施,将“法治理念”“人民立场”融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日常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当事人评价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肃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员参与“三问三做”对照反思,全员填写自查自纠承诺书,分7个领域排查、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学英模、树英模”等做法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坚持以党建强队伍促业务,打造“知行”党建工作品牌,推行“重大项目到支部”工作法,以9个固定支部和若干个临时支部牵引全院工作,作为唯一基层检察院代表在全省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论坛作经验交流。

  着力加强内部科学化管理。以检察条线考核和地方党政考核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个人晋升评优挂钩,打破“绩效非绩效”。自主开发的“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实现办案质量评价、干警能力考评精准化,获评江苏智慧法治案例,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案管机器人”减少办案瑕疵、“量刑小智”辅助量刑建议等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受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持续加大检务督察、“四种形态”运用、“八小时外”管理力度,检察官“防围猎”机制建设、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等做法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完善身边典型选树机制,每季度开展“港检之星”评选表彰,用张家港精神、张家港检察优良传统和身边榜样感染激励干警,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先进100余人次。

  不断提高检察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检察办案中心建设,促进提升检察办案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总分第一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中心。实施检察新秀培养和科目带头人计划,常态化开展“知行夜学”、案例演说会、“能说慧道”小课堂等学习、练兵活动,法警演练在最高检专题培训会上获评“特别满意教学科目”。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打破部门界限组建11支办案团队,进行品牌化打造,派驻公安检察室办案组、“合规护企”检察办案团队分别获评首届、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系全国唯一连续两次入选的基层检察院。注重抓好检察理论研究,研究课题得到最高检立项4个、省检察院立项2个,理论文章得到《人民检察》等知名期刊录用32篇,各类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9次,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论坛等省级以上法学论坛40人次。

  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经常性联系,寄送《检察同期声》15期,主动走访233人次,邀请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419人次;举办“劳动者走进检察院”“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7次、新闻发布会6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检察办案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72次,做到应听尽听、公平公开。积极配合各级人大立法调研,专题介绍我市公益诉讼、企业合规等经验做法,为江苏省加强公益诉讼、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地方立法提供参考,得到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肯定。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1则推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建立全市涉企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获评市人大优秀代表建议。重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设立专门的会见室、阅卷室、控辩协商室,开通网上接待通道,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保障律师会见权典型案例。

  各位代表,五年检察工作实践,我院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赓续“红色基因”、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传承争先特质、永葆发展后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找准立检之本、提升服务质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国法人情、释放司法善意;始终坚持创新创优发展,争当改革先锋、引领法治进步;始终坚持全面从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厚实基层基础。这些经验体会,是实践积累出的宝贵财富,值得我院长期坚持、不断深化。

  五年检察工作积淀,我院瞄准一流、攻坚克难:始终把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贯穿于检察工作开展全过程,对深入查摆发现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引领法治进步的典型案例有待进一步打造、全国全省层面的领军人才有待进一步培养、队伍从严管理的科学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与不足,我院正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年检察工作发展,我院奋勇拼搏、稳健前行:业务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会议上专题交流6项,获最高检推广4项、省检察院推广7项;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10个,省级典型案例12个,数量居全国基层院之首;获得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国家级荣誉9项,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13项,受邀向全省基层检察院分享经验2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工作深度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国领先,为我市持续谱写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以上总体思路,2022年,我院将继续在“服务、争先、自强”上下功夫、见实效。

  一是树牢“服务”导向,忠诚履职再担当。紧扣我市“创新转型加速年”工作主题,完善服务举措,增进服务质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大力服务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防范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检察进网格”,做好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大案”办,扎实做好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第三方参与、检察听证等制度,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解压、社会解压。

  二是树牢“争先”导向,创新实践再作为。深化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积极稳慎扩大探索领域,打造更多张家港经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健全不起诉后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制度,总结可供全省、全国借鉴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做法。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助配合,完善案卷调阅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打造新型法律监督关系。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精准监督的同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力争全省、全国推广。发挥公益诉讼协作优势,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打造典型案例。

  三是树牢“自强”导向,严管厚爱再深入。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强化干警政治意识、法治理念。深入推进“文明典范•检立潮头”特色建院,着力加强专业能力、业务管理建设,打造更多全省、全国的特色亮点工作和优秀办案团队。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实检务督察和“防围猎”工作,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渠道,不断完善内外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党建引领和红色教育,加大干警身边典型培育选树力度,不断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就是检察机关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过硬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献礼建县(市)60周年!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