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拟对一起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主题
关于郑某某交通肇事案是否有起诉必要性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
三、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如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11月8日下午13时前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左会新,电话0512-55370715)。请出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做好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