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张佳敏同志为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政治部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12-55370822。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5日
根据《2021年度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张佳敏同志为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政治部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12-55370822。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