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四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6件171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76件113人,不批准逮捕24件37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12件815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564件875人,不起诉案件79件149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5人,被采纳5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0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6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73件。
主要业务数据
四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6件171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76件113人,不批准逮捕24件37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12件815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564件875人,不起诉案件79件149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5人,被采纳5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0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6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