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9件185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02件130人,不批准逮捕51件78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2件790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440件580人,不起诉案件170件206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2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3人,被采纳2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6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20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