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21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60件221人,不批准逮捕72件116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8件651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75件476人,不起诉案件97件128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12人,被采纳12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24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2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84件。
主要业务数据
三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21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60件221人,不批准逮捕72件116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8件651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75件476人,不起诉案件97件128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12人,被采纳12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24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2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