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一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3件275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37件193人,不批准逮捕49件71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2件687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47件410人,不起诉案件51件60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件;办结案件3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19人,被采纳17人。发现并建议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书5份,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20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5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