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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使命如山 携手同行——人大代表与江苏检察的2020
2021-01-20 12:56: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看到检察院救助海龟,真的很感动。我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用绣花功夫开展工作。”日前,江苏省暨苏州市检察工作通报会召开,省人大代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传统工艺产业教授邹英姿这样评价检察工作。

邹英姿口中的海龟,是江苏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救助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背后是一条非法交易海龟的黑色产业链。检察机关在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开展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于2020年8月9日在海南省陵水县分界洲岛外海将海龟放归大海。

对于江苏检察的这一做法,人大代表纷纷点赞,并结合各自履职情况,就野生动物保护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建言献策。

以上只是人大代表参与江苏检察工作的一个分镜头。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提供检察服务,在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在美丽江苏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在促进社会稳定中释放司法善意,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建设检察队伍,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而这一切,离不开一路上的同行者、监督者、支持者——人大代表们。

“两会”的期待与回应

“强化校园法治教育”“加强对网络贷款的监管”“制定办理醉驾案件规范性文件”“完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江苏省检察院共收到人大代表提交的9条意见建议,其中涉及社会问题6条、刑事政策3条。

9条意见建议,指引着检察机关定向发力,促使检察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迈上新台阶,赢得人民群众的肯定赞赏和更新期盼。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事)件经常成为舆论焦点、社会痛点、治理难点,同样也成为代表们最关心的话题。6条关于社会问题的意见建议中,与孩子有关的占到了一半。

殷群代表是常州市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多年来在教育一线耕耘。结合工作实际,她提出了《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建议。

“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从目前来看,还存在政策不完善、制度设计有缺失、保障水平有限、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预案不健全等问题。在法律政策层面对各部门的职责未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发生事故后,一些相关部门不愿管、不敢管,难以形成合力。”殷群道出了这份建议的由来。

金怡代表来自于公安系统,同时也是一位充满柔情的母亲。因为工作关系,她接触过不少“问题少年”;因为心中有爱,她十分关注这些违法未成年人的帮教问题,并提交了《加快建设专门学校矫治教育未成年违法嫌疑人》的建议。

此外,来自检察系统内部的代表朱良平,也提出了《强化校园法治教育,精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建议。

对校园欺凌说不、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帮教违法未成年人……2020年初,三位代表从不同角度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期待;而整整一年来,检察机关通过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等,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强防线,积极回应代表们的集中关注。

年初的期待,要用年底的“答卷”来回应。江苏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提供了如下一组数据:

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在校学生的校园暴力与欺凌案件,共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32件60人:对于罪行轻微、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学生,依法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对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共起诉32人。

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针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零售、餐饮、娱乐场所开展专门整治,发出检察建议162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148次。

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向教育、民政、行业协会等部门、组织制发检察关注函26份,推动解决疫情期间困境未成年人独居、线上教学难等一系列问题。

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帮教率、社会力量参与率、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乡镇以上7000所中小学校均聘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全省三级检察院有1683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7000余场,覆盖280余万学生。

此外,省检察院还联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南京市检察院联合建宁中学会签规范性文件,推动徐州市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有效解决我省长期存在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的矫治教育问题。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过,“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近年来,省检察院确立“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回访”的联系沟通机制,主动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与研究部署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吸纳建议,注重办理工作的落实。

周军代表提出的《完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省检察院已下发《江苏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检察权运行;吴爱军代表提出《加强对网络贷款监管的建议》,省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建章立制,理顺涉网贷犯罪处置流程,另一方面则通过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网络“套路贷”犯罪……据江苏省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时以全介绍,截至目前,2020年省人大交办的9个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此外,2020年以来,共有159名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长江生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视察活动,参加公开听证会、开放式检委会、女检协会议、湿地公益保护检察研讨会等会议。

这种“面对面、心贴心”的“全菜单式”深度参与,使代表们深入基层,“可以看到检察院在做什么,可以感受到检察官在想什么,还可以体会到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实了没有”,不仅消除了代表们眼中检察机关的神秘感,也使他们看到了真实的检察工作状况。

2020年底至2021年初,江苏省检察工作通报会在13个设区市如期召开。在对2020年的检察“答卷”表示满意的同时,人大代表们对“关爱未成年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期待。对此,检察机关表示,“一定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带回去,明年来交作业。”

抗疫之年的关注与护航

2020年3月5日,春寒料峭中,时任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代检察长的周慧娟走访了奋战在抗疫一线的省人大代表、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困难和复工复产中的法律需求。

“我们是无锡市老百姓的‘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疫情期间,检察机关一边组织志愿者来保障货品供应、协助我们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边及时与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给予我们法律保障。这是为舌尖上的安全上了一道‘双保险’呀。”张君君有些动情地说道。

她希望检察机关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法律监督,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福祉。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各行各业都经历着严峻的考验,但人大代表与江苏检察携手同行之路并没有因此而中断。一方面,代表们坚守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诠释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并将基层声音总结提炼,为抗击疫情贡献智慧;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联系、寄送资料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和重大典型案件,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民营经济一直以来都是江苏发展的“主力军”。挺过抗疫最艰难的时刻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成为代表们挂在嘴边、记在心里的大事。

2020年7月,11位人大代表走进苏州检察机关,围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民企发展”主题,开展联合调研和视察活动,为落实习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开座谈。

戴亚萍代表是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苏州自贸片区设立后,她的公司成为第一个“落户”自贸区的民营企业。为了让企业需求“直达”检察机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和启迪设计公司还共同设立了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

作为人大代表,戴亚萍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活动,近距离感受过司法“温度”。她建议:“接下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困难,希望检察机关能结合办案,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对以融资借款为幌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以及黑恶势力‘套路贷’等犯罪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权益。”

江苏凤凰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卫宏则建议,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加强联动,聚焦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帮助企业防范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其他代表也纷纷从各自企业的发展出发,提出了诸多建议。代表们关心的话题,同样也是检察机关的牵挂。此次活动一结束,省检察院便立即行动,要求将代表们关心关注的疫情后复工复产意见,融入重点项目部署。

“如果说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当好‘老娘舅’就要真严管、真厚爱。”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的生动描述。

在江苏,这个“老娘舅”当得可一点儿也不含糊。2020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先后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3条实施办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依法平等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涉诉案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推出25条具体举措,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具有江苏特色的实践样本。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办理了一批涉企的典型案例。启东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串通投标案,对仅出借资质的11家企业和犯罪情节较轻的24名参与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而对提出犯意、实际操作的陈某等6人提起公诉,体现了“轻轻重重”的司法理念,获得最高检与江苏省委主要负责人的“点赞”。

“感谢检察机关,你们提出的一系列整改要求和建议,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们目前的困境。”

唐慧娟代表是海门市包场镇海盛生猪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7月,她的企业遇到困难,是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最终提升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启动复工复产,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4个月后,唐慧娟代表应邀参加了省检察院举行的服务民企新闻发布会,她深情地说道:“检察机关让我深切感受到了三种不一样的温暖——温暖在高处、温暖在宽处、温暖在实处。只有身处寒冷的人,才懂得温暖的可贵。只有心中有温暖的人,才更懂得凝聚的力量。”

“同饮一江水”的梦想与努力

“作为生在长江边、喝着长江水长大的全国人大代表,我亲眼目睹了长江的变化,船舶越来越多了,口岸越来越先进了,但水没有以前那样清澈了……”

吴惠芳是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2020年初,他走访张家港市检察院时,了解到该院办理的“3·24”非法采砂系列案。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合力、遏制非法采砂根源、实现标本兼治的做法,他满口称赞。

吴惠芳说,他的梦想就是,有生之年能看到长江水清岸绿,母亲河永葆生机。同时,他也指出,长江保护绝非一时、一事,检察机关还应及时研究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集中力量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同时,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也应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监督工作,全程监督,防止执法机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严格依法处理。

在2020年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作为长江沿线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实施共抓长江大保护行动,探索长江经济带发展新路径,彰显江苏作为担当,更是责无旁贷。

同饮一江水,更应共护碧水东流入海。

2020年9月,9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南通海事综合基地码头登船出发,开启了“保护长江母亲河”检察行主题视察调研活动。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要探究长江水质污染的根本原因,找寻护水治本之策。

登上江轮,极目远眺,长江两岸生态图景徐徐入目。代表委员们视察了长江南通段的生态保护情况,听取了检察机关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进一步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范围、规范标准,建立环境保护专家库,吸纳科研实力强的第三方机构加入,提升司法公信力。”这是来自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晓东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强化检察官在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专业素养,提升以案释法宣传影响力。”这是来自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高店社区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秦菊香的建议。

“建立环境大保护联动机制,沿江八市检察机关要加强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江河共治。”这是来自《江海晚报》“关爱一线牵”栏目牵头人龚丹的建议。

……

2020年底,一年一度的江苏省暨南通市检察工作通报会如约而至。在参加通报会之前,来自泰州、盐城、淮安、南通4市的代表委员们还实地考察了南通五山滨江片区,了解检察机关推动长江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水质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这是长江江苏段的三大痼疾。随着检察职能的拓展,在加大长江环境资源类犯罪惩治力度的基础上,江苏检察机关的司法理念逐渐向惩治与修复并重转变。

据江苏省检察院一级巡视员蒋永良介绍,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3件321人,提起公诉1452件3137人;共办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12件,较上年同期上升了69.9%;办结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58件,起诉341件,起诉数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07.2%。

此外,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共督促治理恢复长江流域被污染水源71处,共计337.32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5.98公里,推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87.13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5.8亿余元;补植复绿林地223.75亩,放生各类鱼苗900余万尾。

长江之治,其实是“流动的治理”,不仅要跨部门,还要跨区域。近年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地检察机关围绕长江保护的合作愈发紧密,省内沿江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也正在形成。南京、苏州、无锡等沿江8市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长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的框架意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还牵头成立了由4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

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江苏省委要求着力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刚刚结束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江苏检察机关将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启江苏检察事业发展新征程。

邓凌原 卢志坚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