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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张家港刑事和解实现“双保障”
2020-09-24 09:25: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通讯员 陈 迪)“检察官,这都是我们干苦力赚来的钱,可不能打水漂啊!”2020年7月,得知自己讨薪的案件到了检察机关,农民工沙某等人多次上门诉说这三年来大伙讨薪的艰辛。

  涉及农民工血汗钱的追讨,张家港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检察官耐心安抚沙某等人的情绪,并立即详尽梳理案情。原来,在2017年至2018年11月期间,张家港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老板夏某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沙某等25名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为了讨薪,工人们将事情反映到张家港市人社局。在人社部门向夏某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多次催告后,他仍未及时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2018年底该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7月,在做了大量工作夏某仍未能支付欠薪后,公安机关将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细致审查,办案检察官发现夏某并没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近两年时间也一直在努力筹钱想要支付拖欠工资,但因为经营失败欠下巨债,确实能力有限。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告知夏某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其履行支付义务,他当即表示认罪认罚,希望能够从轻处理。

  随后,检察官联系夏某的家人,阐明主动缴付欠薪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夏某家人表示愿意积极筹款支付欠薪,但又对不清楚夏某欠薪的具体数额,以及家中拿不出大量现金颇为苦恼。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检察官结合夏某提供的侦查阶段小额支付的证据,和被害人逐笔进行核实,最终列出一张双方均认可的工资未支付清单。并且根据夏某家人提出的以现金及物品抵债的方式,与多名被害人协商。

  经过多次的调解,最终,夏某家人按照清单的数额向被害人支付了所欠工资。“多亏了检察官,兄弟们的血汗钱终于拿到了……”当沙某等25人在收到钱物之后,及时出具了收条及谅解书。

  考虑到该案涉及多名农民工被害人,且工资拖欠时间较长,具有一定社会影响,2020年8月6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代表、劳动监察部门代表、被害人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参会人员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后,一致同意对夏某从轻处理。2020年8月7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对夏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公开宣告。

  “我新开了一个小装修公司,最近生意还不错,感谢你们给我的机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经营,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近日,检察官电话回访夏某时,清晰感受到了电话那头他掩不住的喜悦和活力。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