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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01-10 16:45: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根保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张家港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目标,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践行“四大路径”、建设“四个港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张家港检察院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继续保持全国示范检察室的荣誉称号,智慧检务成果亮相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站上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的演讲席,作为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先进代表,接受《检察日报》“走进100个基层院”大型采访报道。

  一、紧扣职能,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专门举报信箱,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制定案件快捷办理衔接机制,建立线索零报告制度,排查移送重点线索16条,从快批捕起诉涉恶案件4件30人。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被告人数达118人的开设赌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深化检调对接,积极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促进刑事和解59件。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制度,对认罪悔罪、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66人,及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着力保障转型升级。制定《服务全市清理整顿沿江环境污染攻坚战的意见》。组织开展打击长江水域非法采砂和严打非法捕捞专项活动,办理的史友来非法采砂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环保类十大典型案件。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提起公诉网络电信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6件104人,对向1400多人非法吸收资金5.5亿余元的5名犯罪嫌疑人从快批准逮捕,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设立侵犯企业产权犯罪检察专门机构,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慎重逮捕起诉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妥善办理涉企犯罪案件156件195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建设由线上网络平台和线下实体大厅组成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加强派驻凤凰镇检察室建设,开展所辖村(社区)走访全覆盖,对发现的污水、垃圾等环境问题移交并督促综合执法部门办理6件次,推动形成“凤凰水蜜桃”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合力,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协同人社部门帮助120名农民工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55万元。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建立与全市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对接机制,对21名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挽救,成功办理首例支持撤销监护权的诉讼案件,跟踪帮教24人顺利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着力预防减少犯罪。撰写《2013~2017年刑事犯罪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隐患和制度漏洞,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研判报告11份,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件,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房屋出租户全面摸排等16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检察宣传村社行”活动,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等联办专题栏目,“张家港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警惕“套路贷”进校园的文章被《中国青年报》头版刊发;揭露采用新型诈骗手段骗取老年人养老金的文章被人民日报客户端转发,中央电视台予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根据该院办理的真实案例所拍摄的专题片《壮年溺亡之谜》,被列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以案释法课件。联合市教育局建立“法制进校园”工作机制,开展“阳光校园、法治护航”活动28次,促进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开展立案监督11件,监督撤案43件,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深入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64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建立社区矫正检察通报制度,监督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9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起止日错误13件;联合市人民法院健全财产刑执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监督执行到位195件,促进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123件,提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审判监督类检察建议8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18件。针对务工人员获得劳动报酬权遭受侵害等情况,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4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益。对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的案件,认真开展息诉和解与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加强向市委、市人大的报告和市政府的沟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全省县区级首份《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决定》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予以转发。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立案审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2件,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216件。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持续跟进监督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余元,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予以转发。立案审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提起诉讼3件;提起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三、从严从实,固本强基,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化改革成果,提升发展驱动力。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机制,成功办理苏州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迅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在苏州率先依照速裁程序提起公诉8件8人。加大无人机、高仿真远程视频系统等科技装备的投入应用,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应用“案管机器人”强化案件监督管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次网信会议上予以交流。开通应用全省首个“民行检察一点通”小程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广。自主研发应用“工作即时通”平台,对决策部署事项的办理实行网上督查、全程留痕,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

  狠抓队伍素能,提升队伍战斗力。持续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打造“知行”党建工作品牌,经验论文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征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传承接力,我们共同的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优秀主题党日”评选展示第一名。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提升月活动。制定《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纪律承诺书》和个人外出旅游报备等制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扎实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公益诉讼模拟法庭等岗位练兵活动,制定精英检察官培养计划。公开审查警务保障实战演练在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现场会上进行了展示交流;以团体第一的成绩荣获苏州市第三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最佳团体奖;涌现出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1人,苏州市检察机关突出贡献奖、忠诚奉献奖各1人、首届青年精英人才2人、优秀公诉人3人,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各1人、最美职工2人。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视察检察工作,全力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19名全国人大代表来张家港视察的保障汇报工作,接受监督指导。推送《代表委员联络卡》、《致代表委员的一封信》,每季度寄送《检察同期声》,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检察开放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主题活动5次,邀请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89人次。面向社会选聘人民评议员20名,邀请开展公开评议案件12件,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覆盖面。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工作意见》,制定《检察人员会见律师实施办法》,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

  存在的问题挑战

  用系统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不够高,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提供的优质检察产品还不够多,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检察职能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司法责任制改革大背景下队伍管理的创新举措还不够多,从严治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9年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的目标,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力打造“港城发展升级版”,奋力推动张家港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保驾护航。

  一是以更大的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加强队伍管理监督。

  在新的一年里,张家港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奋力推动港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