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拟录用刘晓(女,1997年12月生)为我单位编外辅助人员。
公示期: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政治部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12-55370822。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7日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拟录用刘晓(女,1997年12月生)为我单位编外辅助人员。
公示期: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政治部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12-55370822。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