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四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0件125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63件103人,不批准逮捕12件19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76件1023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700件1149人,不起诉案件116件270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8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0人,被采纳0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61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1次。
共受理群众来访5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