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数据
四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20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67件79人,不批准逮捕28件40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6件462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469件728人,不起诉案件104件183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7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4人,被采纳4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4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5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182件。
主要业务数据
四季度,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20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67件79人,不批准逮捕28件40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6件462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469件728人,不起诉案件104件183人。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7件。(民事行政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民事行政执行+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4人,被采纳4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4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5次。
共受理群众信访18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