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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自留田纠纷化解了
2024-03-27 16:31: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王永虎 陈梦清整理)“困扰我多年的问题解决了,今年的租金我也拿到了,总算安心过了个年。”近日,我再次拨通了王阿姨的电话,了解和解协议的落实情况,得知她对自留田纠纷一事终于释怀,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自留田被侵占?

  “我家的自留田被邻居侵占了,镇政府也不管,我到法院起诉也没能解决问题,检察院能监督这事吗?”2023年5月,王阿姨来到院里反映情况,情绪十分激动。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张家港市某村村民王阿姨家的自留田为0.08亩,但经测量实际不足0.08亩。王阿姨认为是邻居老李侵占了她家的自留田,先后多次到所属村委会、镇政府反映问题。因一直没要到一个“说法”,2020年4月,王阿姨向镇政府寄去《请求作出自留田土地界限权属纠纷处理决定申请书》。但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并未予以处理。同年6月28日,王阿姨以镇政府为被告、村委会为第三人,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依法履职,对其申请依法处理。同年7月7日,张家港市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裁定。王阿姨不服,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0月30日,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裁定。

  法院不予立案后,王阿姨时常与老李发生争执,并多次到村委会、镇政府要求明确其自留田的界址,均未果。后来,王阿姨听说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的裁判,于是来到张家港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调查核实明真相

  受理该案后,我们对王阿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研判:申请人反复信访,问题却始终无法得到解决,案件已经陷入程序空转;本案系邻里纠纷,王阿姨不但提起了行政诉讼,还提起了相关的民事诉讼;引发争议的那块自留田面积虽然不大,但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化解矛盾争议,应是检察监督的重点方向。

  随即,我们着手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我们先后来到王阿姨所在的村委会、所属的镇政府,调阅了王阿姨所在村关于村民自留田面积的台账,查明王阿姨的自留田面积确实为0.08亩。

  2023年5月31日,我们邀请技术人员对案涉地块进行现场勘验检查。那块自留田大致为矩形,呈东北西南走向,地块内有一排水沟和浅沟。根据勘验测算结果和台账上的记录,我们发现因该村进行新农村建设等原因,王阿姨及其邻居老李的自留田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针对这一发现,我们意识到单打独斗很难切实解决问题,必须和相关部门联手,才能凝聚化解合力。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办案效果,张家港市检察院主动与案涉地块所在地村委会、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基层法庭等单位对接,研究、会商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协同履职化争议

  我们与自然资源所、村委会、镇政府工作人员配合,拿出王阿姨自留田所属地区的地形图、自留田面积确认台账等资料,通过前后对比,向王阿姨开展解释工作。

  “自留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由于村里新农村建设需要,从土地外观及测量结果来看,村民们的自留田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村委会发放给村民们的补贴仍是按原有面积计算的补贴,采取的是确权不确地的做法……”经过多方联合耐心解释,王阿姨逐渐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心里的疙瘩逐渐解开,态度也开始缓和。我们趁热打铁,围绕由村委会回收自留田、支付租金的解决方案,对王阿姨开展释法说理,并分析利弊。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王阿姨最终同意与镇政府签订和解协议,同意对其自留田采取确权不确地的处理方式,由村委会按照0.08亩的面积回租其自留田,每年向其支付相应租金。2023年7月26日,王阿姨写下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一个月后,王阿姨特地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树检威 法律卫士伸正义”字样的锦旗送至张家港市检察院。看着王阿姨的精气神明显好转,我深刻感受到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是要通过搭设桥梁平台,以“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都管”,只有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急难愁盼,才能真正获得老百姓的认可。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