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 安涛)近年,张家港市检察院作为长江苏州段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检察院,针对以往长江水运物流犯罪频发的情况,围绕规范办案、源头治理等方面能动履职,推动周边地区海事、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苏州段水运物流犯罪案件已由过去每年10件压降到两年1件,有力促推长江水运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张家港市检察院在长航公安苏州分局设立轻罪治理分中心,并建立“长江保护”办案团队,选派骨干检察官负责涉长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组织协调、案件办理等工作,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实现打击犯罪、公益监督、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功能。
分析案件频发症结,加大源头清理力度。针对涉长江水运物流犯罪上游难打、高发频发的问题,通过分析发案原因规律,从链条尾部进行反向打击,推动开展“三无”船只、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推动建成专用综合执法基地2处,推动“三无”船只、砂场码头清理,有效阻断长江水运物流犯罪运、驳、销渠道。
建立常态协作机制,凝聚查处打击合力。以规范长江沿岸码头管理为核心,主动到海事、水利等5个部门走访会商,推动海事、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共享一体化执法信息,相互通报水上非法运输、物流领域犯罪等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港口、仓储、船代、货代等物流行业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