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谭 蕾 奚慕苏)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今年1月完工、一次性通过检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中心共设置有19个功能室,其中讯问、询问、公开听证等区域相对独立,同时专门设置指挥中心、自侦案件等办案功能用房,并为后期拓展预留相关区域,因建设、管理和保障工作的规范到位,被评价为“具有示范效应”的办案中心。
办案中心配高配齐进行信息化工程建设,打造“三远一网”系统,满足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分级管理的要求。今年疫情期间,中心实现利用远程系统进行提讯、开庭、宣告等,既严格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又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
办案中心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同时针对可能危及办案安全、影响办案进展的其他特殊情况,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确保办案中心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中心共配备司法警察6人,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3人具有文(痕)检鉴定、电子物证鉴定、心理咨询资格,4人具有计财管理、检务技术、后勤保障和综合文字专长。此外通过持续开展实战化岗位练兵活动,采取师徒结对、情景模拟、考评考核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保障办案以及应对处置特情的能力。
今年5月29日,张家港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唐军受江苏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邀请,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骨干暨拟晋(授)衔人员业务培训班上进行了“检察办案中心规范化管理”课程讲授,被评为“优秀教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