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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郑莉:柔肩担正义 真情暖人心
2021-03-11 09:07: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邵 哲

郑莉,扎着一根利落的马尾,待人和气,面带笑意,做事爽利,内心坚定,她是张家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副主任,也是一名“最美巾帼奋斗者”。这个“85后”女检察官,完美融合了强悍与温柔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在她的司法办案中,也同样可以感受到在柔与刚之间对法律平衡的不懈追求。

作为犯罪的追诉者,郑莉以她过硬的业务能力做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经手案件的罪犯。

在办理张家港市首例国有出资企业人员受贿案件时,面对刑事辩护界的资深辩护人,郑莉没有丝毫胆怯,正义的使命是她内心最坚强的盾牌。当辩护人提出了案件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辩护意见,这一意见的成立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郑莉一边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类似判例,一边积极引导侦查部门补充取证。

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温柔娇小的她火力全开,气场十足,通过翔实的证据、严密的逻辑论证让对方的辩护理由不攻自破,最终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者可以赋予它温度。郑莉,就是一个心怀真情的司法者。她从检12年,经手的案件逾千件,内心的使命感和追求却从来没有因为时间和日常的琐碎淡化,反而愈加清晰。郑莉始终认为,她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小夏,你的父母这段时间都苍老了很多,他们很后悔以前没有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教育引导你,这次他们砸锅卖铁也要帮你凑齐赔偿款,请求被害人谅解,给你争取回家的机会。”

“检察官,我错了,我想回家……”

这是郑莉第N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小夏时的一段对话。这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诈骗案,郑莉完全可以简单地一诉了之,但她没有。

面对犯罪嫌疑人小夏少年时便离家出走这一特殊的案件背景,郑莉意识到这个案子不能简单处之:“推一把,是一个少年无法回头的人生,可能造成一个家庭的无法弥合的破碎;拉一把,既要实现刑法惩罚和教育的目的,也需要兼顾好家庭关系的修复。”

毫无疑问,她选择了后者。为此,她一方面与嫌疑人及其父母进行充分沟通,消除双方之间的误解,重新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其父母采用合适的方式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在确定嫌疑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实现好转,以及父母对于日后的生活有了明确、详细的安排后,她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当法院宣判后,犯罪嫌疑人重新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亲情的回归让一家人喜极而泣,备感珍惜。新生活的希望照进了这起案件的所有当事人心中。

凭借着过硬的业务实绩、谦逊的个人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郑莉先后获得苏州市优秀公诉人、苏州市检察机关青年精英人才、省检察机关首批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等荣誉称号。众多荣誉、称号带来的是更大的责任,她将身担正义,心怀真情,继续前行在守护公正的检察之路上。

刊于2021年03月11日《江苏法制报》A08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