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不仅帮助我通过跨区域申请,还让我在公益服务中掌握了机器维修这一新技能……”7月29日,张家港市刚解除社区矫正不久的杨某参加机器维修实操课并顺利结业,他向检察官报告了这一情况。
2023年6月,杨某因盗窃他人财物6000余元,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后于9月底在张家港市某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矫期间,杨某需经常性跨省至上海等地从事物流运输工作,多次申请均未获批准。2023年10月20日,杨某向检察官反映相关情况。
随后,检察官实地走访,核实到杨某以跑运输为生,妻子无业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每月有一万余元贷款要还,经济困难,申请经常性跨省、市、县活动确有必要。经查阅社矫档案,杨某表现良好,未发现严重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社会危险性较小。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担忧主要在于现行法律规定对经常性跨省域流动问题没有明确,同时将社矫对象放出去后,可能引发脱管或者重新犯罪等问题。
2023年10月27日,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就上述问题开展联席会议,通过学习最高检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对社矫对象进行不同省份的跨县、市流动予以明确,会签关于《轻罪案件社矫对象跨省域流转工作意见》,引进社矫云监管平台,确保社矫对象既能“放出去”又能“管得住”。
2023年10月30日,司法局对杨某经常性跨省、市、县活动的申请予以批准。
实践中,像杨某这样职业技能单一或者无技能的社矫对象不在少数,如何让他们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更好地融入社会?对此,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依托“佳成职业学校”,打造实践培训基地,创设烹饪、电商直播、计算机等20余项课程,不断提升对社矫对象就业帮扶的精准度和含金量。截至目前,包括杨某在内的61名社矫对象主动申请报名培训,28人顺利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