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五检察部在办理未成年人陈某非法拘禁案中,积极开展纠纷化解和刑事和解工作,在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结合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努力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此次和解由本案承办人检委会专职委员陈俊主持,犯罪嫌疑人及其父母、辩护人、被害人及其父亲参加会议,辩护人全程见证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会上,陈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签署书面具结书,与其父母先后当场起立向被害人及其父亲赔礼道歉,递交书面道歉书,并向被害人赔偿人民币三万元。会上双方谈到家庭教育、孩子成长得失等,都不禁潸然泪下。被害人父亲也表示体谅到犯罪嫌疑人尚未成年,还有改过的机会和时间,希望他能够抓住机会,真诚悔过,当场表示谅解,双方就此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下一步,检察官综合考虑该案情况,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开展规范训诫,成立帮教小组进行监督矫正,对其法定代理人责令接受亲职教育,持续跟进监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塑自我,回归正常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