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根保主持了此次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学习会。
邓根保检察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徐晶、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友艳分别结合检察工作交流了学习的心得体会。
关于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会议要求:一是延伸“学”的内容。注重在掌握历史脉络、走近英模人物、感悟精神谱系中深化学习理解,深学细研我们党关于党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著作,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同学习检察史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强化“领”的效应。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严格日常学习教育,继续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等形式,做到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史、率先抓教育的“头雁效应”。三是构建“常”的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组织领导机制,着力强化机关党委、各支部在履行政治责任、加强学习教育、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构建完善教育规划机制,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把控环节、灵活设计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有序展开;构建完善监督评估机制,着眼纯正学风,注重突出长效,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