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重大决策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6-15 16:47: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苏州检察“全省第一全国一流”和全院“业绩争第一、重回五好院”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障,全面汇聚张家港“现代化建设先锋年”的磅礴力量,以党建引领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张家港新实践,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忠诚之基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党支部工作全过程。建立完善党支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督办机制,以检察能动履职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以及党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一线落地见效。

  2.巩固深化固定党日制度。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议事日、学习日、服务日、开放日”四个主题,落实固定党日制度,进一步提高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质量。

  3.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领学、实境式主题党日等形式,突出政治和业务一体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丰富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紧紧围绕“特色建院、品牌强院”战略,以“文明典范·检立潮头”特色为总牵引,不断丰富提升“知行”党建品牌内涵,使其进一步成为张家港检察内聚力量、外树形象的鲜明标识。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着力打造“1+9”党建品牌矩阵。

  二、建强战斗堡垒、汇聚组织之力

  5.建强支部组织。及时开展党支部换届、补选等工作,选强配齐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对于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视情设立党小组。深化实施“重大项目到支部工作法”,在开展重大项目任务、培训、专班等工作中,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行动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6.抓实组织生活。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针对性实效性。严格按照固定党日制度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支部工作评查机制,开展内部交叉评查,接受机关党委检查,加强闭环管理和评估问效,进一步解决党的组织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等问题。

  7.做优思想工作。各党支部年初制定谈心谈话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干警思想状况。党支部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机关党委报告支部思想动态和党建形势分析,机关党委每半年向党组报告以上情况。

  8.做实党建载体。各党支部要持续深入开展“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我为群众办事实”活动,以“服务大局我有责、急难愁盼我担当、检察现代化我有为”的责任担当,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实“检护企业”、“检护长江”等党建项目,深化“生态长江”党建联盟、与致公党结对共建等,积极培育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攻坚克难、争当尖兵、建功立业。

  三、培育党员先锋、锻造栋梁之才

  9.强化党员初心使命。增强仪式感,各党支部每半年结合组织生活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每名党员对照入党誓词检视自己的言行。“七·一”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督促提醒每一名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0.强化青年党员培育。着眼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深化港检@才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打造青年干警“小荷工程”,建立“小荷研习社”、督导师库、指定专业导师等,积极开展实训培养,及时将青年干警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入党,进一步重视青年培养、发挥青年党员作用。

  11.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开展“党员亮身份,表率我先行”活动,工作日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勇担当、树形象。各党支部要设立流动“党员先锋岗”,激励引导党员在重大任务落实、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急难险重创新工作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我是党员我先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警紧扣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在具体业务中勇担重任、冲在一线。

  12.强化凝聚思想共识。组织“特色怎么看、品牌怎么干、第一怎么办”主题讨论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围绕“文明典范·检立潮头”、“业务创第一,重回五好院”目标开展交流,每名党员要切实将自己摆进去,亮出态度、拿出举措、公开承诺,以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的方式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四、突出创先争优、释放先锋之志

  13.强化支部考核激励。健全完善党支部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党支部书记带头作用发挥和支委、支部履职情况。党组每年专题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综合评议评选先进党支部。积极参与提前谋划全市检察机关 “四强”党支部评选,深化“走在前、争第一”氛围。

  14.强化先锋典型选树。整合原有先进资源载体,集中打造“港检‘锋’景”典型选树品牌。持续开展“港检之星”评选,注重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视角宣传典型事迹。各党支部要及时发现各类先进典型并及时表扬。建立个人荣誉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利用内网、新媒体、院内海报等多种阵地,持续深化典型事迹宣传,深化树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氛围。

  15.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开展“520”廉洁月活动,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廉政家访、走馆访廉等活动,落实好“一岗双责”及“四种形态”运用,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16.强化党员权利保障。保障党员各项权利,深化“家文化”建设,突出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挥好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17.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工作方案》,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结合办案实际,积极探索党建融合业务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载体,加强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持续开展课题攻关,加大成果转化力度。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