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以“为民服务、为党分忧”为宗旨,以“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为目标,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优化检察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和检察工作发展的同步推进。再次被评为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文明机关、优秀书香机关等。
一、思想引领,扬时代新风
党性教育,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以党组龙头带动,机关党委引领推动,党支部投入行动的方式开展各项理论学习活动。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周二政治学习,全年编发《政治理论学习专刊》24期,《知行专刊》22期。按照学习日、议事日、服务日、开放日四种形式来安排主题党日并在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活动。《传承接力我们共同的使命》主题党日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主题党日活动一等奖。老干部支部主题党日被推荐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现场展示。组织党员到上海一大旧址、浙江嘉兴南湖、福建古田等地接受红色教育。
典型示范,强化价值观引导。注重培育选树本院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张家港市最美职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张家港劳模”、“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完善典型发掘宣传机制,制定“港检之星”评比办法,通过内外网宣传,事迹演讲、办公区海报展示等方式,在全院营造争先学优的浓厚氛围。强化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与市级机关工委、文明办共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讲交流会,不断以身边事感动身边人的方式提高检察人员思想道德境界。
文化浸润,提升文明化程度。以读书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开展“书韵传家 诗音检察”主题读书活动,组织全民阅读、主题征文、诗歌朗诵等读书文化活动,被评为优秀书香机关。与工商银行开展文化共建活动,共同开展了“传承五四薪火 展现青春风采”拓展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不断镌刻检察文化基因。组织编排的音诗画节目《风景如歌动节拍》在苏州市院组织的纪念苏州检察机关重建四十周年朗诵会中获评“最喜爱的节目”。
二、司法为民,护港城文明
打击刑事犯罪,提升人民安全感。坚持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投入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捷办理衔接机制,从快批捕起诉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隐患和制度漏洞,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研判报告,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房屋出租户全面摸排等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配售国家管控药品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苏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办理的“史友来非法采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典型案件。
保护民生民利,提升人民满意度。建设由线上网络平台和线下实体大厅组成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加强派驻凤凰镇检察室建设,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协同人社部门帮助120名农民工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55万元。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建立与全市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对接机制,对21名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挽救,成功办理首例支持撤销监护权的诉讼案件,跟踪帮教24人顺利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加强检务公开,提升人民信任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经常性联系,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检察开放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主题活动。选聘人民评议员,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覆盖面。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工作意见》,制定《检察人员会见律师实施办法》,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应公开法律文书率为100%,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案件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主动作为,担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区域党建。作为晨阳区域联合党委成员单位,以“共建共享先锋同行”为目标,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和普法优势,参与片区各村(社区)的“我们的节日”、“文化志愿活动”等载体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活动,积极参与各类党建活动,以检察人特有的方式凝聚红色合力,释放检察正能量。
认真落实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倡导义务献血,环保徒步行等志愿活动。全年开展志愿服务4次,联合教育局建立“法制进校园”工作机制,开展“阳光校园、法治护航”活动27次,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护能力。联合市邮政局、辖区晨阳学校,开展爱心包裹捐赠活动,捐赠给辖区学校大中小学困难学生,传递检察温暖与关爱。
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利用“张家港检察发布”结合实际案例做好以案说法,与《苏州日报》《张家港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联办专题栏目,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涩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治认同。警惕“套路贷”进校园的文章被《中国青年报》头版刊发,揭露新型诈骗手段的文章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录用,得到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