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我院对1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训诫。
训诫会上,第五检察部王付申检察官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宣讲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法律法规,阐释长江禁渔制度的意义和相关要求,指出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要求:一要深刻认识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二要加强学法守法普法,以自觉的行动融入社会法治建设中,用自身的案例引导身边的亲友、同事严格遵守法律;三要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参加相关志愿者活动,自觉保护生态资源。
训诫会后,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自觉遵纪守法,并当场承诺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以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