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等一行11人来我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张家港市南丰镇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点、张家港市检察办案中心,了解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
在听取南丰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点介绍、现场观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演示后,王燕文主任对该示范点予以高度肯定:一是示范点充分展现了公益诉讼环境修复效果,让省人大同志对公益诉讼修复工作有直观的现场感受和深刻印象。二是把生态修复点作为环境损害警示教育基地这个做法好,可以让更多人受到警示教育,一些企业家看了以后会受到触动。三是快速检测技术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场用先进科技手段演示土壤、水检测过程,让人耳目一新。
随后,调研组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播放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宣传片,听取了苏州市、张家港市两级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和张家港市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
会上,刘华检察长对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机关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并围绕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案情况作了两点说明:一是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来探索构建公益诉讼的制度框架。从中央部署来看,公益诉讼是今后的立法重点,目前是地方探索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有利时机。江苏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人大通过立法性的决定,可以在江苏构建一个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保障江苏公益诉讼工作的依法开展。二是希望通过立法聚焦解决一些重点问题。如线索移送机制的构建、调查程序的设计、公益诉讼调查赋权、公益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设立和规范使用等,可以提高公益诉讼质效,期待《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尽快修改完善,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为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法律遵循和保障。
王燕文主任对苏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抓住公益核心,注重探索创新,积极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有价值,并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二是要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做好决定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立足省情实际,做好创制立法。抓住核心条款,做好精细立法。听取多方意见,做好开门立法。三是要以此次立法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质重量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检察公益诉讼的精准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靶向发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的广度,围绕公益核心,创新思路举措,不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效和影响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强化科技手段运用,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增强监督刚性。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陈振一主任、叶兆伟副主任,张家港市委潘国强书记、人大常委会张伟主任、政法委黄亚平书记,苏州市检察院薛国骏副检察长、李勇副检察长等领导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