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张家港市公安局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场所辨认时,均未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等合法权益,反映出该局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机制尚不够完善、具体做法有违法律法规要求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我院于2020年4月7日至该局送达检察建议,从严格戒具使用、落实特别保护、建设专业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四个方面建议该局落实公安部相关警务规范要求,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的要求,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即表示对建议内容认真研究,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切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