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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追薪7个月
2021-01-08 15:01: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口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王永虎

“检察官,我们17名工友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却被老板吴某拖欠了几十万元工资款,我是湖北人,因疫情没法回家,现在又找不到工作,你们检察院能帮我们把钱要回来吗?”2020年节后上班第一天,一通电话打破了我办公室的沉寂。

在安抚其情绪后,我了解到,打求助电话的孙翔在转接工程施工结束后,尚有43万元工资款未与工人结清。受疫情影响,工人回不了家,加上工钱没有着落,一时四处无援。我当时想,既然老百姓找到了我,我就得帮他们解决问题。没想到,我和同事刘芬从此踏上了7个月的追薪路。

我们随即联系人社、住建等部门全面了解情况,并制发工作提示函,建议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向吴某发送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工资。随后,我们又到案发地镇政府,召集承发包企业和工人代表会商。经多方协调,2020年2月21日,吴某通过微信支付了首笔拖欠工资款7.5万元,并承诺在银行恢复正常营业后支付剩余款项。

然而,疫情刚刚好转,吴某又“失踪”了。在人社部门限期责令其改正后,仍杳无音信。为尽快追回剩余欠款,吴某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吴某立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吴某在甘肃兰州,我们即刻去抓人。”2020年9月9日,我得到消息。吴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43万元工资款全部得以追缴。

当我把消息告诉孙翔时,电话那头的他有些哽咽,“感谢检察官为我们的事操了这么多心,有了这些钱,对工友们就有交代了!”

回首7个月的追薪路,有工地考察的风尘仆仆,有辗转部门间的口干舌燥,但最终取得了群众满意的结果,看到了他们的笑容……

(整理/本报通讯员史莹璁)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