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日报》:主动求变
2019-08-29 19:02: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主动求变  

沈  佼  王永虎

  掐指一算,我从事民行工作已有12年。12年来,民行检察历经转型发展,而我毅然选择坚守。从未改变的是我对民行检察事业的热爱与情怀,不断变化的是民事案件办理的思路和方式。当然,这种适时的更新和改变,是工作发展、形势之需,更是满足百姓期待的主动求变。今年元旦前夕,我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内心又一次深受触动:办案不仅要案结,更要事了,要学会换位思考,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

  孙某是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的受害人,刚拿到卷宗材料翻阅时,我发现该案系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所以,当即向领导表示可以3个月内办结。但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我发现,30岁出头的孙某不但是一名残疾人,而且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比较困难。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孙某因为受伤住院治疗,不但耽误了做工赚钱,还因为一直未拿到赔偿款,只得自己垫付大量治疗费用,令原本就很拮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这一切,让我不由产生出一种紧迫感,决定将案件尽快办结,给孙某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第二天一早,我驱车来到无锡,打算到孙某家里询问案情,了解他的意见和想法。但没料到,我满腔热情却直接被孙某拒之门外。听着孙某在屋内的那些愤愤之语,站在屋外的我感受到他对法院的判决存有很大异议。虽然吃了闭门羹,但我并没有放弃,还是站在门外耐心安抚孙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平复心情。渐渐地,屋内的声音小了。

  离开孙某家,我立即赶往孙某就诊的医院,向孙某的主治医师详细核实了孙某的伤情和治疗情况。

  当天下午,我找到肇事方丁某,详细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经过调查,认为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应予纠正,遂拟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可法院的回复期是三个月,如启动再审,再重新作出判决更要历经数月。一想到孙某的实际家庭情况,以及他急切拿到赔偿款的心情,我在获得领导认可后,决定换一种结案方式,尽快促成双方和解。

  但是,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坚决,调解的难度可想而知。为了做通肇事方的工作,我数十次来到丁某的住处,跟他讲明孙某现状,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我的坚持终于打动了丁某,他同意孙某提出的和解方案。

  在腊月二十三,小年的当天,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孙某也顺利拿到了赔偿款。拿到赔偿款的一刻,孙某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表达着谢意。

  检察官不是办案机器,更不是案件流程上的“操作工”。办案时考虑当事人的需求,积极主动更新办案思路和方式,这也许会增加我们的工作量,但是能及时高效回应当事人的诉求,真正为他们解除烦忧。为了个追求,我将继续在执着坚守中主动求变。

  (整理:王永虎)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