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被不起诉人赠送的一面锦旗。
检察官郭俊成在办理肖某诈骗案中,鉴于该案系普通诈骗,诈骗数额6950元,刚刚达到立案标准,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另外考虑本案的社会效果。犯罪嫌疑人肖某系一名初中数学教师,在其悔过书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对其不起诉,有助于对其教育的学生起到预防犯罪的积极教育作用。同时肖某作为我国西部边远地区的教师,对其不起诉,也是支持西部发展,符合国家教育脱贫的治国方针政策。在听取其所在学校的意见后,综合考虑本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对肖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事后,肖某送锦旗一面,对张家港市检察院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身作则,好好教书育人,回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