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根保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主持工作副主任(主任助理)、检察室主任、各支部书记、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根保检察长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学习领会再提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具体内容,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行动实践再深化。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切实以党建带领队建,以党建引领发展。三是责任落实再强化。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的政治建设工作。
之后,邓根保检察长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解读,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条例的学习和贯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重视到位、落实到位。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为落实好条例提供机制保障。三要进一步执行落实。要认真对照,严格执行,确保条例落地执行。要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督察范围。对于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