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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新举措:《检察日报》实时分析系统可视化呈现案件办理全过程
2020-11-09 14:04:00  来源:张家港市检察院

  

  深度挖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资源,自动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抓取“件”的基准数,运用数据下钻技术,每日定期对数据资源更新,自动计算“案-件比”值,有效解决了“案-件比”的动态跟踪计算问题。

  闫振东李冰

  

  制图:杨洋

  “案-件比”指标对检察办案具有指导作用,能够促进办案质效提高,这一指标促进了检察官充分履行诉前主导责任,落实求极致的办案理念。为发挥“案-件比”指标的最大价值,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研发“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实现检察办案监督管理提档升级。

  【问题】对“案-件比”的计算,有同时段测算法、跟踪测算法两种统计计算方法。运用同时段概算法,针对的区域越广、办案基数越大,得出的结论越准确。就基层检察院而言,跟踪测算法更适用于案件监督管理,但跟踪测算法在实际应用中除技术上难以实现、依靠人工测算费时费力外,还存在诸多困难,如办结案件和在办案件的区分问题、简易案件与疑难案件的差异化评价问题等。

  【探索】针对测算方法的技术难题,张家港市检察院在早期开展人工测算,掌握计算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从“案-件比”指标现状、牵连因素、实际应用、不同统计方法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深化了对价值理念、计算方法、逻辑规则等方面的认识,找准了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影响“案-件比”指标的内在因素。最后,形成开发系统的思路,提出开发“案-件比”分析系统的方法。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为基础,抓取相关案卡项,建立数据关联,把刑事检察案件作为切入点,建立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16个“件”与“案”关联项,解决“案-件比”跟踪测算核心难题。

  【系统特色】“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设定相应功能,直观实时展现部门、员额检察官的“案-件比”,为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一是建立数据关联。实时跟踪测算法面临最大的难题是16种“件”与“案”的关联,把案件全生命周期的理念运用到测算中,每个“件”与“案”全部建立联系。在数据关联过程中,首先,以案卡信息为基础,运用统一受案号关联。其次,运用被告人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比对,对于多次犯罪、多人犯罪的,形成以实际案件发生时间为先后顺序进行关联的思路。“件”与“案”的数据实现关联后,即解决了实时跟踪测算的最大难题。深度挖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资源,自动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抓取“件”的基准数,数据库以2017年以来的所有案件类型为基础,运用数据下钻技术,每日定期对数据资源更新,自动计算“案-件比”值,有效解决了“案-件比”的动态跟踪计算问题,使“案-件比”的计算更为科学。

  二是多层面分析。系统设定部门分析、人员分析、罪名分析、办案状态分析、“件”数分析等五大功能。系统把“案-件比”指标细化到部门与员额检察官,清晰直观展现每个部门、每个员额检察官的“案-件比”情况。对办结和在办的案件同时计算,既可以计算在办案件的“案-件比”,也能计算办结案件的“案-件比”。设定时间段选择功能,可分析某一时间段的“案-件比”,得出相应结论,便于辅助管理决策。对不同办案程序分析得出“案-件比”反映办案效率问题,对案件类型分析主要是考虑到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通过年度趋势分析,清晰展现每月不同的“案-件比”,掌握司法办案节奏。建立案件生命周期树,可视化呈现每个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中产生“件”的时间和类型。

  三是找准问题症结。基层检察院“案-件比”指标运用中,反映出的最大问题是退查和延长占据“件”的较大比例,以2019年为例,张家港市检察院一次延长477件、占比50.11%,一次退查158件、占比16.6%,二次延长147件、占比15.44%,二次退查117件、占比12.29%,为精准掌握这些数据,对16种“件”数专门进行统计,计算每个不同“件”产生的数量,并专门设计每月各类型“件”的曲线图。为便于监督管理,开发出反查功能,展现每个人“案-件比”的具体案件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办案。

  【应用功能】“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实现了人工跟踪测算向智能分析的转变,为基层决策管理提供了重要抓手,也对提高检察办案质效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是促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分析系统将每个办案人所办案件的“案-件比”值呈现出来,且有先后排名。这无形中对检察官形成了鞭策和激励,实际达到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效果。

  二是有利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系统上线后,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可以每天查看“案-件比”情况,将监督管理落实到每个案件,实事求是评价该案是否应该形成“件”,分析还有没有提升办案效率的空间,可以准确及时跟踪到人、跟踪到案,帮助检察官找到提升办案质效的方法。

  三是能够客观准确评价业绩。实行分案件类型统计出的“案-件比”,能够更加客观理性运用“案-件比”指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司法办案规律,对案件确实疑难复杂需要退查、延长的,允许特定案件类型存在一定的“案-件比”,正确客观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

  四是强化检察办案机制建设。通过“案-件比”指标的实际运用,张家港市检察院逐渐把握了降低“案-件比”的方法,综合发力,多措并举,运用机制建设解决问题。“案-件比”指标的实际运用促进检察办案机制建设,深化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应用效果】“案-件比”实时分析智能系统是检察业务与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手段跟踪监督、辅助决策,让检务管理更规范,让办案质效提升更有针对性。自运用实时跟踪测算方法后,该院的“案-件比”值降到1.03。

  【用户体验】

  张家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杨扬琴:以往办案只要办案不超期、不违规,办结就是硬道理。现在,通过系统“张榜”的方式,办案要和部门同事、和其他部门横向比较,随时提醒我们去思考如何把握好办案节奏,不拖部门、全院“案-件比”大数据的后腿。

  张家港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勇: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可直观了解系统数据,将监督管理跟踪到人,帮助检察官找准提升办案质效的方法;将监督管理跟踪到案,分析某类或某个数据畸高的案件症结所在,通过引导检察官主动调查等方式,对案件确实疑难复杂需要退查延长的,允许特定案件类型存在一定的“案-件比”,进而准确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

  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立足系统分析出的“案-件比”数据,张家港市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协商研究,推动四家单位驻点办公,建立“一站式”办理刑拘直判案件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促进“案-件比”下降。以数据分析助抓检务管理,促进机制创新,进而“反哺”“案-件比”数据,逐渐形成良性循环。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