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徐 晶
部门人员:张 敏、张秀娟、郭俊成、章秋亚、李站阳、黄 高、张兰兰、左会新、周丙龙、高雄伟、王付申、张 薇、刘 玉、安 涛、王笛扬、马永杰、齐祥森、邓 淼、张子豪、华乾宇
联系电话:0512—55370771
部门职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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