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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半年度工作报告
2021-12-09 11:17: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两院”半年度工作情况视察的通知安排,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情况。

  一、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个、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个;最高检研究课题立项结项各1个,省检察院研究课题立项结项各1个;工作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转发推广3项,省检察院转发推广7项,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办案质量、效果不断提升。刑事检察方面,贯彻中央严惩电信网络犯罪精神,审查起诉“断卡”行动案件19件55人,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中,在未延长、退查的情况下成功起诉35名犯罪嫌疑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立案1件、追诉1人。民事检察方面,与司法局、律协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互动协作的工作意见》,围绕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侦查、检察、审判活动违法等情形,建立律师一案一审查表、律协移送线索制度,维护律师权益,拓宽监督线索来源。行政检察方面,办理苏州市首例行政检察跟进监督案,取得良好效果。与法院、行政机关深入沟通,纠正少数问题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个人无偿转让财产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得到韩卫市长批示关注,促进规范全市企业注销程序。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在一起涉危险物品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相关授权,全省首次进入涉案场所开展自行调查核实,并对易灭失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围绕我市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保护状况不佳的情况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形成专题报告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关注,后采取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相关单位落实保护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控告申诉检察方面,共办理申诉案件2件、控告案件20件、举报2件,受理群众来访、咨询466人次,以“件件有回复”有效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访。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对上级交办和自身长期未化解的23件案件,逐一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一专班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已成功化解22件。

  二是典型案例、事例不断涌现。

  主要有七项:

  1.陈某非法拘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典型案例。

  我院考虑到陈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对陈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并要求陈某父母接受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后我院联合妇联委托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对陈某及其父母开展专业亲职教育。目前,陈某本人已继续学业,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所吸收借鉴。

  2.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补充侦查提纲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到案后,袁某某拒不认罪,亦未交代其女友杨某某相关涉案情况。我院详细列明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将袁某某的犯罪数额从最初的2万余元追加认定至69万余元,刑期由原来的五年以下升格到十年以上。同时,查清了杨某某主观明知,以及其提供资金账户参与洗钱的关键证据,以洗钱罪成功监督立案。

  3.程某某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赢得公众普遍点赞。

  本案是我院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的非法捕捞案件,涉及长江大保护国家政策,同时所捕捞的是螃蜞,包括程某某等人在内很多村民对能否捕捞这种十分常见的长江生物有一定的认识误区。我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对非法捕捞组织者、收购贩卖者提起公诉,对家庭困难、积极认罪悔罪的程某某等10名一般捕捞人员作不起诉处理。在作出检察决定前,与上级院联合在长江边的登瀛村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水产专家、社区代表、村民渔民、新闻媒体等80余人参加,通过释法说理、专家解读、集中训诫等,既将案件处理置于监督下,又有效开展普法教育,使长江大保护更加深入人心。

  4.派驻公安检察室办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我院作为全省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试点单位,迅速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常驻派驻检察室监督、办案,并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一站式”简案快办机制,成为全国30个优秀办案团队之一,在年初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被通报表扬。

  5.与两部门配合做好群众身边公益保护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借鉴。

  依托市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协调对接全市网格化信息平台、“12345”热线平台数据,从每天近8000条群众投诉咨询信息中梳理公益诉讼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到位。自5月底启动以来,已研判有效信息262条、开展调查核实58次、立案审查线索15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久拖不决的公益损害难题,该做法直接被省检察院借鉴,目前正和省有关部门对接,拟全省推广。

  6.“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果。

  全院明确打造企业合规样板、爱立方青少年维权、“生态长江”党建联盟志愿服务、精准普法月月行等12个重点工作项目,开展相关活动26次,其中2个项目入选张家港市政法系统重点项目,1个项目入选苏州市政法系统优秀项目,在服务中探索形成长效性机制4个。

  7.一件代表建议得到市人大采纳答复。

  今年我院一件关于建立全市涉企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的代表建议,推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建立相关平台。该平台由公开遴选出的40名专业律师组成,面向企业免费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服务,是一个公益性、普惠性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为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三是检察业务、队伍不断强化。主要有三个方面:1.检察干警业务素能进步明显。持续推进专业人才团队培养,制定工作办法和孵化计划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开展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指导性案例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7次,加大“933人才”培养力度,5人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1篇论文获评江苏省法学会年会论文二等奖,3篇论文被全国知名期刊录用,3篇理论调研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2.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三个环节”“四项任务”规定动作,广泛开展“四项教育”“三问三做对照反思”“学英模、树英模”等学习活动,组织全员填写自查自纠承诺3轮,分7个领域排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对照“6+N”要求扎实开展顽瘴痼疾摸排整治,规范填报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英模学习教育等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转发推广。3.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凸显。坚持用张家港精神和张家港检察优良传统感染人、带动人,持续用“港检之星”典型选树机制激发争先创优干劲。今年以来,集体和个人先后13次获得苏州市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主动请缨援藏的干警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苏州新时代政法英模集体、苏州检察机关英模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问题不足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我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教育整顿成效有待增强。存在自查自纠动力未充分彰显、查纠问题有价值线索匮乏、抓源治本建章立制预见性不强等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高。对新时代检察需求的把握还不够精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不够强,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全国、全省层面的领军人才缺乏,安全生产、职务犯罪、行政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作用发挥需进一步明显。四是队伍从严管理有待强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大背景下队伍管理的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对干警“八小时外”言行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手段,从严治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立足监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争当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的示范,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再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以过硬实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紧扣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完善服务举措,增进服务质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大力服务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坚持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大案”办,扎实做好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不遗余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度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加强网格中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提升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四大检察”。加大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监督平台运用,进一步提高“两项监督”工作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积极拓展虚假诉讼线索发掘渠道,持续开展审判程序违法案件和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发挥我市公益诉讼协作优势,围绕安全生产、公共财产、妇女儿童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等领域,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创新实践,引领法治进步。深化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优化完善合规分级评定、政策激励、经费保障等制度机制,扎实推进50家试点企业和1个行业商会合规建设,打造典型案例和工作样板。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完善控辩协商、速裁案件检察官轮值出庭等做法,进一步提高速裁案件、简易案件办理质效。深化与司法局、律师协会沟通联系,建立检察官办案、律师执业违法违纪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四是抓紧自身建设,持续严管厚爱。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抓队伍打基础。着力加强业务能力、业务管理建设,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监督办案工作水平。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大对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八小时外”交往等制度的督察力度,做深做细“防围猎”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四史”教育,汇聚红色动能,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牢记初心使命,争取更大光荣。我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本次视察指导意见,真抓实干,争先奋进,不断推动张家港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