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1-11 14:15: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我院邓根保检察长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三标杆一率先”和我院“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风向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争当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的示范,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国领先,为我市夺取“双胜利”、打好“十三五”收官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系统会议上作专题交流2项,得到最高检推广1项,省检察院推广4项。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5个、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1个、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和典型案例各2个,数量分别居全国、全省第一。

【全力响应新冠疫情防控】全院干警轮流下社区、守卡口、进企业,积极投身抗疫。涌现出检察干警与医护家属在午夜零点交班执勤等感人事迹,1名干警作为志愿者代表受邀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交流座谈会。

【全力响应新冠疫情防控】推广运用远程提审、远程会见等“非接触”办案方式,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不打折扣。依法从快办理“问题口罩”“问题熔喷布”等涉疫案件13件13人,全力保障疫情防护用品安全。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22人、涉恶案件1件19人,向市纪委监委、市扫黑办等移送“保护伞”线索25件,杨某某、郭某某等黑恶势力得到严惩。成功监督郭某某黑恶团伙“套路贷”系列虚假诉讼案15起,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委托恶势力索债、宾馆茶座赌博多发、小贷公司“套路贷”等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到位,推动行业清源、长效常治。

【深度融入“长江大保护”】注重加强长江非法采砂源头治理,结合办案推动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办理的“3·24”非法采砂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深度融入“长江大保护”】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运输、出售水产品行为,遏制长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办理的夏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案,在刑事打击的同时,追究5名被告人承担41万余元生态损害民事责任,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深度融入“长江大保护”】坚决打击影响长江航运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起诉74件172人。在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非法运输成品油船舶系列案件中,监督立案17人,并围绕长江走私油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金融诈骗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13件26人,涉案金额20余亿元,防范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与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机制,推动我市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高。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方位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与民政等部门共建多元化救助平台,向77名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41.9万余元,为其中2名符合规定人员争取社会化救助,探索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关爱“事实孤儿”。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组建生态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对乱排有毒废水、乱埋有毒固废等污染环境犯罪从严惩处,起诉4件19人,护航美丽港城高质量发展。办理的浙江某公司非法倾倒填埋酸洗污泥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不断推动平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264件358人,提起公诉1573件2254人。与上海、常熟、太仓等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沪苏通铁路沿线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共同维护长三角铁路沿线社会稳定。

【不断推动平安建设】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出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意见,搭建“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平台,全院60%以上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适用率全省领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推广。办理的邱某某盗窃案,7日内完成诉讼全流程,被最高检评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典型案例。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保安全、促生产”十条意见,联合多部门举办“构建法企共同体、保障发展高质量”企业家沙龙活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犯罪案件32件36人,对9名认罪认罚、挽回损失、情节相对较轻的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依法惩治犯罪,又维护企业权益。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探索检察服务企业刑事合规机制,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六家试点单位之一,得到最高检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办理的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从宽处理的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刑事合规体系,变“推一把”为“拉一把”,被省检察院评为公告案例和服务民营企业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隐患和制度漏洞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研判报告9份,向发案单位、责任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份,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次,推动医保卡规范使用、工业废弃物清理、文物保护联合执法等15项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打防并举,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深入社区、企业送法上门34次,受邀到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廉政专题讲座5次,努力减少犯罪发生。撰写的《视频聊天网站缘何成毒品“专卖店”》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评中国新闻奖。

【用心守护民生民利】对群众来信坚持件件有回复,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控告案件56件,受理群众信访、咨询734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一起邻里纠纷案中承办检察官22次电话沟通、13次登门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和解,避免双方结怨,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用心守护民生民利】高度重视劳动者讨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办理欠薪刑事案件4件4人,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4件,协助化解劳资纠纷2件,帮助68名劳动者拿到被拖欠的工资257万余元;在“圳源基金”非法集资案中,引导公安机关冻结、查封非法资产5000余万元,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3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12人,纠正遗漏逮捕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对取证不规范、戒具使用不当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诉率同比下降62%,办理的仲某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告案例。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81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554人,释放司法善意;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42人,审前羁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30%以下,远低于全国约70%的平均羁押率,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47件,经审查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8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终结审查8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办理的台胞周某某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涉台典型案例。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法律监督与解决问题并重,围绕劳动者工伤赔偿不及时问题,与法院、人社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快速对接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到位。坚持在配合中监督、在监督中配合,与法院合力化解两名高龄老人长达七年的民事执行纠纷,探索出一条以司法救助促进化解民事纠纷的新路子。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0件、审判程序活动违法监督4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11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个案检察建议4件,推动解决行政非诉执行不规范问题。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周某某与当地镇政府九年九起行政赔偿纠纷等行政争议案件5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化解王某某与人社部门五年五提工伤认定纠纷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125件,立案审查6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联合全市62家机关、单位,成立市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有效解决一批损害公共利益的痛点难点问题,得到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制定服务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条意见,组建食品药品、城乡环境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守护美好生活和文明港城。在一起非法堆放固废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首次援引公益诉讼“防止损害继续扩大”条款,督促责任单位15天内启动清理工作,近万吨固废在梅雨季节来临前清理到位,消除环境污染风险。

【持续做精未成年人检察】针对案件中家庭监护不到位的问题,责令14名未成年人父母到专业机构接受亲职教育,让失职父母“回炉再造”,相关做法得到省妇联推广。“爱立方”青少年维权项目,被评为苏州市“成长护航工程”示范项目一等奖。办理的未成年人陈某某个人信息遭泄露案,被最高检评为未成年人涉疫情典型案例。

【持续做精未成年人检察】与教育局会签《关于加强检教共建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的意见》,制定师资队伍法治培训三年计划,院领导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为全市8000余名中小学教师上“开学第一课”,培养学校法治教育主力军。

【始终紧抓能力培养】自主开发“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精准测算“案-件比”指标,并以此为抓手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全院指标由2019年同期的1.56降到1.09,全年减少约900个不必要的检察办案环节,相关工作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网信建设评比一等奖。

【始终紧抓能力培养】高质量推进检察办案中心建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中心。深入推进检察新秀和科目带头人培养计划,常态化开展“知行夜学”活动,获得全市《民法典》知识擂台赛冠军。最高检研究课题结项、新立项各1个;知名期刊、省级以上学术研讨论文集录用14篇;受邀在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专题交流12人次。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作为代表在全省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论坛交流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检察官办案业绩评价和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让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建立检察官“防围猎”工作机制,加大检务督察和“四种形态”运用力度,院领导带头落实“三个规定”,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用张家港精神和张家港检察优良传统感染人、带动人。今年以来,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10余项,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20余人次。

【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寄送《检察同期声》2期,主动走访55人次,邀请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83人次。高标准配合省人大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调研,专题介绍我市公益诉讼经验做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等建言献策,为省人大提供立法参考,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

【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23次,安排专业人员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做到应听尽听、公平公开。重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设立认罪认罚案件阅卷室、具结室,制定疫情期间接待专用通道、网上提交律师意见、机要渠道邮寄案卷光盘等针对性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存在的问题不足】对新时代检察需求把握还不够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需要更大作为;学习贯彻《民法典》精神等还不够深入,能够引领法治进步的指导性案例、精品案例还需要持续打造;安全生产、职务犯罪、行政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队伍整体素能、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1年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各项部署,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进一步争当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的示范,努力实现“业务创第一、队伍建一流,整体工作全国领先”,为我市奋力夺取“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争当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工作举措】找准“服务”结合点,体现作为,彰显担当;找准“争先”发力点,自加压力,奋发进取;找准“自强”落脚点,锤炼队伍,固本培元。

【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决服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微直播结束,感谢您的围观】检察工作报告微博直播结束,感谢您的围观。

  编辑:张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