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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有卫芬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
2020-11-10 14:27:00  来源:张家港市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有卫芬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20年11月7日由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有卫芬伙同唐朝、周蓉梅(均另案处理)等人经事先预谋,伪造勇士证书、张健新能源股权证、张健新大兴股权证等股权证书,虚构持有上述证书后可以参与股权分红的事实,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推广,收取股权费并发放伪造的股权证书,诈骗他人钱财,涉案数据特别巨大。

  2020年 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星星、卢辉旦伙同有卫芬(另案处理)等人经事先预谋,虚构“小宇航国际盘”项目,谎称成为会员后可享受“云数贸”所有项目分红,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推广,收取会员费并发放制作的“宇航激活卡VIP”卡,诈骗他人钱财,涉案数额巨大。

  因本案受害人众多,经工作,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听取意见通知书》,现予公告送达。

  注:见本院附件下载。

  编辑:张检院